赣州市南康区供销社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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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潭东镇金富**小区22B#店面及套房租赁权招租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
项目名称: | 潭东镇金富**小区22B#店面及套房租赁权招租 | |||||||
标的名称: | 潭东镇金富**小区22B#店面及套房租赁权招租,挂牌价5,000.00元/月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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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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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5年07月16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5年07月29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 | |||||||
项目简介: | 标的位于潭东镇金富**小区22B#5间店面(面积约220㎡)及二单元603#套房一套(面积约122㎡),租赁期限五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租金不递增,租金起始价60000元/年,竞买保证金10000元,履约保证金10000元。详情见左下角“附件下载”招租文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按标的现状招租(含瑕疵),竞租人应于竞租前到实地进行踏勘、自行测量,竞租人确认参加本次竞租前已对竞租标的相关现状及信息有足够的了解,对自己的一切竞租行为负责。委托方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仅供竞租人参考。 2、①竞得者必须按****点击查看服务中心;②竞得者如需装饰,不能改变房屋主体结构。 3、经确认成交的,租金支付方式按年缴纳,竞得人于确认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转入委托方指定账户,并持《成交确认书》、缴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和有关协议,办理标的物移交手续。 4、经确认成交的,竞得人须按《竞租须知》的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产权交易服务费和拍卖佣金;成交价款仅为租金,不含拍卖佣金、产权交易服务费、水电、物业费及标的移交的其他任何费用,所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5、租赁用途必须合法商业经营,不得经营违禁、违法、危险以及危害公共安全的商业项目。 | |||||||
| (1)凡具有合法资格的中华人民**国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报名参加竞租。 (2)原承租人若要续租应当重新办理报名手续,在同等条件和价位下,可享有优先承租权。如优先竞租权人逾期未报名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3)竞租人必须在2025年7月29日17时前按网上报名流程的要求完成报名手续,并将保证金转账至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保证金账户内。登陆网上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态,显示“入账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才有资格参与竞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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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意向竞租人在参与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发布的招租公告以及附件招租资料册中《竞租须知》等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应交款项、交款方式以及法律责任等。 | |||||||
联系方式: | 0797-****点击查看558、180****点击查看8599(叶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