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供应商1:**臻视美****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市**区青环路90号汇东郦**苑组团地下室1109号
邮编:530022
法定代表人:周翠萍
授权代表:韦秀丽
联系电话:134****点击查看0252
质疑供应商2:****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市园艺路9号17号楼17-1-6号
邮编:545002
法定代表人:钟城
授权代表:甘举浩
联系电话:183****点击查看0283
2025年7月8日收到质疑供应商1:**臻视美****点击查看公司、2025年7月9日收到质疑供应商2:****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以现场方式递交了《质疑函》,对**市乡镇生活垃圾转运市场化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点击查看)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点击查看公司提出的问题,我公司与采购人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就有关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详见附件1,附件2;
质疑事项1答复:
1、项目实施内容包括20个垃圾中转站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和进站生活垃圾转运作业,包含但不限于进站生活垃圾转运、站内人员管理、站内附属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管理、垃圾渗滤液收集处置、进站大件垃圾清运、中转站视频监控安装维护管理和站内环境卫生和秩序管理等工作。本项目涵盖20个垃圾中转站的渗滤液收集处置,渗滤液处理设施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环保或环境类中级职称人员具备污染控制工艺设计、环境风险评估及应急处置能力,是确保渗滤液合规处置的核心保障。合法性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供应商具备“专业技术能力”属于合法履约条件;贵公司该项质疑缺乏相关事实及法律依据,该部分质疑事项不成立。
2、注册安全工程师要求的必要性论证:项目安全风险的特殊性(本项目涉及20个垃圾中转站的机械操作、车辆运输及渗滤液暂存,存在以下高风险环节:①运输安全管控,车辆调度需防范《道路运输条例》规定的疲劳驾驶、超载等风险;②渗滤液泄漏风险:暂存池防渗漏监测需专业安全管控,避免土壤/地下水污染;结论:注册安全工程师具备系统化风险评估与应急处理能力,远超基础培训证书)。经复核,本项目垃圾中转站作业涉及机械伤害、渗滤液泄漏、运输事故等多重安全风险,且渗滤液暂存属法定‘危险物品储存’范畴。要求安全主管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质系履行《安全生产法》强制性义务,符合项目本质安全需求;贵公司该项质疑缺乏相关事实及法律依据,该部分质疑事项不成立。
3、项目智慧环卫主管:具有省****点击查看保障厅颁发的“信息处理技术”中级或以上职称,信息处理技术职称主要涉及计算机软硬件、网络管理、数据处理等方面;本项目主要涉及垃圾中转站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和进站生活垃圾转运等环卫工作,以上职称要求远超行业实际需求,就该部分质疑事项内容招标文件已做出修改,具体详见更正公告(一)。
事实依据:综上所述,本项目现按照下列情况处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 (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本项目将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的相关规定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投诉。
****点击查看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2025年7月10日
附件信息:
(1.1 M)
(882.3 KB)
(1.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