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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学后溪校区安保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1月17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补充以下内容:
7技术响应要求
7.1投标人应根据服务要求,制定相应的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具体要求详见服务要求及评分条款。
7.2本章的要求为基本要求,评分条款若有对优于本章要求进行加分的,投标人符合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可获加分,具体详见评分条款。
7.3投标人应根据服务要求及评分条款的要求明确中标后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技术人员等信息,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将可能导致不得分。
7.4评分条款中若要求提供人员社保证明的,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投标人为人员****点击查看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成立或享受社保减免政策的投标人,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即可。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认可。属于退役军人、退伍军人、转业军人、退转消防人员的,只需提供退伍证明和投标****点击查看银行流水。
7.5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7.6投标人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投标人中标后需保证采购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中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7.7投标人应明确所提供的服务与采购需求存在的正负偏离情况。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逐条说明所提供的服务对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投标人若未对采购需求进行逐条响应,将可能导致不利的评审后果。
二、本项目统一踏勘时间更改为:2025年1月25日上午9:00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1月21日
1、本项目的开标环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或者远程参加开标会。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点击查看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参与开标会。
2、本项目收****点击查看门市****点击查看门市**区云顶北路842号)4楼C区交易大厅显示屏显示的窗口信息。
3、采购需求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后溪镇岩通路9号
联系方式:0592-****点击查看6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南路81号21层D单元
联系方式:0592-****点击查看328、****点击查看30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叶涵殷、黄晓玲、郑莹莹
电话:0592-****点击查看328、****点击查看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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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