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评分规则中业绩数量要求进行修正:原招标文件要求:**住宅、写字楼项目业绩分别3份;**住宅、写字楼项目业绩分别3份。修正后:**住宅、写字楼相似项目业绩3份;**住宅、写字楼相似项目业绩3份。
2、原招标文件:推荐的入围候选人数:1-4名。修正后:推荐的入围候选人数:1-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