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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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垃圾分拣**化减量化特许经营项目 | ||
其他 | ||
****点击查看2729MB0N64099Y | ||
****点击查看建设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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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
人民币 ****点击查看4300 元 | ||
2025-01-27 | ||
24 | ||
否 | ||
招投标 | ||
否 | ||
是 |
1.项目概况:为对**县生活垃圾进行有效处理,减少**消耗,降低环境污染,提高城市环境管理效率,实现生活垃圾处理的减量化和**化,该项目融合了**县的环卫系统和再生**系统,对生活垃圾进行统一的清扫、收集、分拣,通过两网融合对生活垃圾进行统筹规划、统一管理,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2.项目总投资:1419.43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特许经营者自筹,其中工程费用1151.7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9.89万元,预备费66.58万元,建设期利息21.18万元)。3.招标范围: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1座规模为30t/d****点击查看中心,建设垃圾分类房17座,设置分类亭10座及购置收集车辆6辆。运营内容为**县全县提供可再生垃圾分拣服务;为**县****点击查看社区)、广顺镇提供环卫保洁及绿化养护服务。4.收益模式:****点击查看中心的经营收益+环卫作业服务费(不含建设成本)。 |
一般资格要求:1 .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2 .供应商是法人的,****点击查看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2024****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2024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4 .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特别情况:若投标供应商存在某月零报税情况时,****点击查看银行收款凭证,只需提供电子税务申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即可)(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6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提供承诺函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证明)。 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无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投标单位中标后,要求****点击查看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