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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清运处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9日11时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生活垃圾清运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66,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点击查看生活垃圾清运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66,8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66,8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垃圾处理服务 | 生活垃圾处置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66,800.00 | 466,8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点击查看生活垃圾清运处置服****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点击查看办公厅****点击查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点击查看联合会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7****点击查看财政厅关于印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点击查看生活垃圾清运处置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财务状况报告: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依法交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7)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点击查看监狱企业的,****点击查看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本项目采购标的****点击查看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19日 至 2024年09月25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时间)
途径:**公共**交易平台(**省.**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29日11时00分00秒(**时间)
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9月29日11时00分00秒(**时间)
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 CA 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并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2)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南路185号
联系方式:189****点击查看29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高新区**大道城投西津城2号楼2502室
联系方式:0915-****点击查看2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工
电话:0915-****点击查看203
****点击查看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