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类别:】 【发布时间:2025-04-15】
原公告第四项第(九)条投标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关键设备去除,其余要求不变。因此给各位投标供应商带来的不变敬请谅解!
此公告。
联系人:胡女士 132****点击查看2880
监督管理部门:隋干事 028-****点击查看4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