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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2025-2027年度**鼎和保险大厦物业管理服务
(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公告
澄清/修改编号:01
一、澄清/修改内容
现对“****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2025-2027年度**鼎和保险大厦物业管理服务”(招标编号:****点击查看)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一) 评标办法章节详细评审标准中商务评分标准第五项“(5)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的详细评审分项要素修改为:
一、非自有物业:
1、投标人2022年起至今,在**范围内具有 20层以上或项目规模在2.5万平方米以上的写字楼(仅用于办公用途的楼宇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场地,商住楼除外)案例的,每个得 5分,最高得 5分;
2、投标人 2022年起至今,在**范围内具有15层以上或项目规模在1.8万平方米以上的写字楼(仅用于办公用途的楼宇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场地,商住楼除外)案例的,每个得 3 分,最高得 15分。
二、自有物业:
投标人2022年起至今,在**范围内具有已完成或正在服务的项目规模在1.8万平方米以上的写字楼,每个得 2 分,最高不超过10 分。
评分办法:二项(非自有物业、自有物业)评分累计之和不超过20分;项目业绩从高到低计分,已计过分的项目业绩不能重复计分,未计过分且高于业绩评分规则的项目顺延至下一级业绩评分规则计分(仅限于非自有物业项目业绩);提供的资料需标注清楚是否为自有物业,自有物业是指投标人管理的项目为****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或和****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开发的项目。
以提供合同复印件相关页、业主证明等证明文件为准(业主证明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业主证明须加盖业主单位印章),对于建筑层数或高度或面积如在合同中难以体现,须在业主证明中体现。
其他内容不变。
请投标人****点击查看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对本次澄清/修改进行确认。
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联系人:崔工
地址:**省**市**区福华三路100号鼎和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 **市**区**路178号****点击查看
联 系 人: 付工
电 话: ****点击查看100100 转 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点击查看【盖章位置】
2025-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