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 00233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座落
备注
1
泰房权证新街字第136109号
蒋和兰
房屋所有权证
新街镇东申村东倪二组
2
泰房权证新街字第143391号
蒋晓平
新街镇倪浒村蒋利二组
3
泰房权证新街字第168240号
杨梅芳
新街镇东申村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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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