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荔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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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市**区南头街道荔源雅苑物业 |
起始日期 | 2025年01月15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1月21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省**市**区荔源雅苑 |
装修情况 | 毛坯 | 面积/数量 | 3689.23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房产(土地)证 | 资产性质 | 资产性质_其他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10年 | 免租期 | 3个月((含在租赁期限内))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184,461.5元/月 | 租金的递增 | 第4年递增5%,之后每2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5%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住宅 |
履约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需在公告期届满前交纳招租保证金人民币553384.5元(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凭出租方开具的租赁押金收据,在承租方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返还;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在交易结果公示后的1个工作日内,将招租保证金原路原额返还; 2、承租方按时交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如拖欠出租方租金超过壹个月,则经出租方书面通知次承租人后可以由出租方直接向次承租方收取租金,租金按承租方分租次承租人的合同价格为准,承租方不得一次性收取大于两个月的租金,承租方须在分租合同中注明本要求; 3、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4、最终承租方承租本物业,其从事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要求; 5、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点击查看政府要求的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6、该物业不得用于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 7、承租方不得将物业整体转租(出租给企业或高校做宿舍用途除外),须实际运营物业,负责物业的次承租人招租工作,且分租合同复印件需交出租方留存,如存在实际分租合同与出租方留存合同存在差异,视承租方为违约,按合同中违约条款执行; 8、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等按实际情况结算; 9、租赁押金:3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水电押金人民币10万元; 10、装修保证金:承租方需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的10日内向出租方交纳装修保证金人民币80万元,出租方在符合以下条件时10日内将装修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方:(1)装修未破坏物业的主体结构;(2)承租方对物业的装修投入达到约定的要求; 11、当前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为人民币6.8元/平方米/月,维修基金为0.25元/平方米/月(不包含在租金内,由****点击查看公司,并于2025年1月1日起缴纳); 12、承租方不得改变物业用途; 13、意向承租方承诺本项目每套房装修投入(包含硬装、软装、家电等,不含租金及租赁合同中的保证金/押金)不少于人民币2300元/㎡(参照样板房装修费用),承租方开始招商之日起60天内,出租方委托第三方具****点击查看公司出具工程造价审核书,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支付;如结果每套房投资不足人民币2300元/㎡的(已装修的5间样板房除外),承租方须在一个月内追加投资额达到标准,逾期未完成投资额追加的,差额部分作为违约金交付出租方(追加投资施工期不计入免租期,正常收取租金); 14、其他条款见出租方提交至交易机构的租赁合同参考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15、承租方对上述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 ||
其他补充说明 | 1、物业位于****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社区**园路187号,共计71套住宅,计算租金面积3689.23平方米,物业已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不存在产权纠纷及抵押、质押情况,物业按现状出租; 2、异议事项:意向承租人对交易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异议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 3、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可于公告期内采用书面形式邮寄或者现场递交疑问函(注明项目名称、疑问内容、疑问提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也可****点击查看集团咨询或反馈;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承租; 5、意向承租人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将交易保证金汇入到指定账户,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将导致“报名和资格审查”不通过; 6、承租方应按照《付款通知书》****点击查看集团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金额依据《关于印发****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标准执行,按首年月租金*50%或租赁期内总租金 1%(孰低原则)收取。 |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组织交易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变更招租条件,重新发布公告 | ||
交易方式变更说明 | 1.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交易; 2.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组织交易; 3.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变更招租条件,重新发布公告。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须符合下列条件: 1、意向承租方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分支机构报名的,****点击查看公司授权文件且授权书载****点击查看公司承担,****点击查看公司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总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只允许一家报名,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报名); 2、意向承租**在运营住宅或公寓类物业累计面积不少于4000㎡(含本数); 3、意向承租方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点击查看.cn/查询为准); 4、意向承租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高消费人员(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点击查看.cn/查询为准); 5、意向承租方2023年依法纳税(2023年度纳税额不得为零); 6、意向承租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需提交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1、****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页面截图(查询网站为http://www.****点击查看.cn,应包括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3、正在运营住宅或公寓物业累计面积不少于4000㎡(含本数)的租赁合同或其他可证明运营经验的证明文件; 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点击查看.cn/查询页面截图; 5、意向承租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消费人员的查询信息;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7、授权参加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8、《意向承租方登记表》、《承诺函》(此两项模版由交易机构提供)。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1月21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 | 地址 | **市**区西丽街道**西路3185****点击查看集团总部大楼27楼 |
联系人 | 王先生;陈小姐 | 联系方式 | 156****点击查看5253;137****点击查看2069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市****点击查看**公司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553,384.5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点击查看.com/ggzy/center/#/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 2025年01月21日 18时00分00秒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意向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承租资格,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交易保证金转给出租方: 1.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1.2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的; 1.3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1.4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 1.5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或影响公平竞争的; 1.6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1.7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 2、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参照《关于加强**市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深集资规〔2024〕1号)、《**市集体企业财产租赁操作指引(试行)》(深集资规〔2024〕3号)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共**交易平台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 3、出租方在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集体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 4、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阅研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5、承租方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方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招租的承租方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6、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 7、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点击查看政府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 8、若物业因城市建设规划或城市更新改造需要拆迁,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造成承租方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9、水电设施除不含空调设备设施外,其余按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10、本次招租的意向承租方请充分了解项目情况、装修进场要求、装修标准、房屋现状、邻里关系等信息,如在合同履行期间,与小区业主产生任何纠纷,承租方须自行解决。 11、物业租赁期限为10年,合同履约采取“5+2+3”模式,合同首次签订期限为5年,5年内按时交纳租金且不存在违约情况,可继续承租2年,2年内按时交纳租金且不存在违约情况,可继续承租3年,具体以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12、本项目71套房子阳台已由小区施工单位代为封窗,费用为375601.34元,其中5套住宅由小区开发商代为装修作为样板间,费用为607845.7元,承租方须在合同签订后10个自然日内向前期装修垫付单位分别支付款项。 13、承租方应在获取成交通知书后30个自然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14、意向方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