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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书面;受理单位:****点击查看;联系人:黄淑丽;联系电话:0315-****点击查看235;电子邮箱:****点击查看@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