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红”科研生产线及茶叶拼配中心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利川红”科研生产线及茶叶拼配中心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标段编号:****点击查看
一、招标概况
“**红”科研****点击查看中心设备采购项目于2025年08月06日在**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5年08月27日在**市开标室二开标,并于2025年08月27日 完成评标工作。****点击查看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点击查看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
(排名不分先后,
按投标单位名称
首字母排序)
投标报价
(元)
质量
(如有)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天)
项目负责人
(如有)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
(资格能力条件)
姓名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600.00 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合同签订通知采购供货之日起90日历天完成采购安装调试 张云栋 工程师 HG****点击查看001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好****点击查看**社 ****点击查看494.00 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合同签订通知采购供货之日起90日历天完成采购安装调试 陈世慧 / /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点击查看公司 ****点击查看206.5 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合同签订通知采购供货之日起90日历天完成采购安装调试 袁忠华 工程师 E****点击查看02182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08月28日至2025年09月01日(**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
联系人:罗祥冰
电话(传真):199****点击查看9486
2.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华盛大道华盛北一巷17号2楼
联系人:****点击查看
电话(传真):155****点击查看3789
3.行政监督部门:****点击查看建设局
地址:**市**街88号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传真):0718-****点击查看128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2025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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