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中小学食堂食材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补充公告

南通市通州区中小学食堂食材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补充公告

发布于 2025-06-25

招标详情

南通市通州区中小学
联系人联系人4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27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5条

立即监控

****点击查看食堂食材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25

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生鲜肉组合中,猪小排(含猪仔排、猪肋排、猪草排)-****点击查看011200,包含三种规格的排骨,学校上传采购需求中填报的是“猪肋排”。投“生鲜肉类”组合的供应商在填报价格时只需要报“猪肋排”的价格(规格要求是去颈去尾,不含里脊肉)。

2.豆制品、猪肉类、牛肉类、禽肉类、蔬菜类、水果类、鲜活水产品类、海产品类、禽蛋类及杂粮面粉制品最高限价按以下要求调整:以 2024 年6月—2025年5月(每月最后一天公****点击查看发改委网站公布的“**市区部分市场主副食品价格”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12个月数据需计算平均值),下浮率按照招标文件中执行。

3.大米限价调整:学校上传采购需求中填报的是“优质粳米(一级)-****点击查看010201”,即南粳5055号。投“大米、面粉类”组合的供应商在填报价格时只需要报“南粳5055号”的价格,最高限价调整为4.60元/KG。

4.投标供应商如仅投以下三大品类或其中任一品类:1、大米、面粉类;2、食用油(非转基因)、调味品;3、牛奶、预包装(饼干类、面包、糕点、坚果、干货类、饮料类等)的,“资格预审表”中第16条、17条、18条中的要求,资格预审现场考察时不作要求,评标时也不计分。

5.在资格预审现场考察环节,需对车辆的“驾驶室”及“车厢内”进行专项审核,重点核查是否均已安装摄像头,且所安装的摄像头需具备联网功能,以满足实时监控与数据传输需求,确保车辆运行全程可追溯、可监管。

6.评分细则中“供应商服务分值20分”说明:省阳光食堂平台给每位供应商设置初始服务分值(1000 分),本次投标供应商此项满分20分。

⑴《****点击查看小学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业务指引(试行)》中明确规定,****点击查看学校管理人员、学生和家长志愿者、主管部门等开展的检查和“供应商服务质量评价”,按照累计扣分制,动态记录供应商的服务分值,违规违约次数越多,累计扣分值越高,服务分值越低,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篡改,服务分值累计不清零。

⑵供应商在省阳光食堂平台中进行实际供货竞价和下一轮食材招标评标时,平台根据供应商服务分值扣分情况自动计算供应商服务分值得分情况(满分20分)。

7.调味品中“食用盐”应符合(GB2721-2015)《食品安**家标准食用盐》、《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8.增加“投标一览表”格式样表(详见附件)。

9.招标文件中关于需要提供《食品卫生许可证》的,现调整为:生产企业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经销商提供《食品卫生许可证》。

样表附件.docx


附件【样表附件.docx
附件(1)
样表附件.docx
下载预览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