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产业集聚中心项目广告推广与物料制作采购公告

罗山产业集聚中心项目广告推广与物料制作采购公告

发布于 202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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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山科技园开发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1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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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6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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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遴选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中心项目广告推广与物料制作

二、项目概况

****点击查看中心是可租可售型优质产业空间试点项目,位于**区**街道平大路与广深铁路的交会处,总用地面积5.85万㎡,总建筑面积31.4万㎡(计容面积17.8万㎡),土地性质为M0。其中研发用房7.26万㎡(可售3.63万㎡)、生产厂房9.5万㎡(可售4.76万㎡),总可售产业空间8.39万㎡,配套食堂7800㎡(可整体转让)。预计2026年12月竣工交付。****点击查看中心计划于2025年7月30日精装交付并结合****点击查看营销中心开放活动。

三、服务内容

(一)广告推广及物料制作重点服务内容

1.广告推广服务。

(1)广告推广策略。广告推广总策略、广告推广定位、媒体组合选择。

(2)项目品牌识别系统设计。基础系统设计、应用系统设计。

(3****点击查看中心形象展示设计。形象展示、地盘形象设计。

(4****点击查看中心开放活动物料设计。营销中心开放物料设计、营销中心开放H5邀请函、推介演示文稿制作等。

(5)售楼物料设计。招商手册、项目折页、租售须知等设计。

(6)新媒体宣传推广。新媒体全程整合推广方案、筹备新媒体推送内容如推文、海报设计、短视频制作等。

(7)其他推广物料设计。入市主画面、入市系列海报、日常营销推广物料设计。

2. 物料制作。

合同期间的所有形象展示落地及营销宣传动作相关物料应保证制作落地,包括但不限于围挡上画、指示牌、****点击查看中心形象与展示区包装落地,以及项目招商手册、折页、租售须知等物料的制作(详见附件2****点击查看营销中心包装及物料制作清单)。

具体服务内容应根据项目整体要求和市场情况进行动态完善及调整。服务期间根据甲方需求,重要节点须安排驻场工作人员,以保证营销工作按计划开展。

(二)交付成果要求

成果需符合本任务书中服务内容的要求。最终成果应包含:(1)广告推广策略报告;(2)项目品牌识别系统结题报告;(3****点击查看中心形象展示结题报告;(4)招商手册、推介演示文稿、项目折页等物料;(5)新媒体整合推广方案;(6)服务期限内入市及日常广告推广结题报告;(7)广告推广工作所需其他报告、材料等。上述成果的电子文件全套,以及最终成果统一装订的彩印全本6套。

(详见附件1:****点击查看中心项目广告推广与物料制作服务任务书。)

四、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五、遴选上限价

本项目设置双项费用上限价,合计98.48万元(最高限价,含税价),如需组织专家评审或聘请专家,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另行支付费用。分项限价分别为广告推广服务费上限:78万元/年;物料制作费上限:20.48万元。

六、报价要求

(一)响应单位需分别对广告推广服务费、物料制作费进行报价,且各项报价均不得超过对应上限价;

(二)广告推广服务费需明确单月金额(单位:万元/月),并计算年度总金额(单位:万元/年);

(三)物料制作固定费需按附件2****点击查看营销中心包装及物料制作清单进行预报价,应逐项报价并合并报总价;

(四)本项目采用“广告推广服务费+物料制作费”的总价核算模式,响应单位总报价不得超过遴选上限价98.48万元;

(五)响应报价均为含税价,需注明税率及计税方式;

(六)成交服务单位的响应报价即为最终合同价,后期不予调整。

七、响应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八、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具体见附件3:综合评审表)。

九、服务酬劳的支付

本合同拟采用双项费用体系,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即为合同总价,最高限价为98.48万元(含税),分项限价分别为广告推广服务费上限:78万元/年;物料制作费上限:20.48万元。如需组织专家评审或聘请专家,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另行支付费用。支付方式如下:

(一)广告推广服务费(按季支付)

第一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首季度服务期满,乙方在首季度结束后提交对应工作成果验收单并经甲方审核通过后,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广告推广服务费总价款的25%;

第二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第二季度服务期满,乙方在第二季度结束后提交对应工作成果验收单并经甲方审核通过后,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广告推广服务费总价款的50%;

第三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第三季度服务期满,乙方在第三季度结束后提交对应工作成果验收单并经甲方审核通过后,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广告推广服务费总价款的75%;

第四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第四季度服务期满,乙方在第四季度结束后提交对应工作成果验收单并经甲方审核通过后,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广告推广服务费总价款的90%;

第五笔:剩余广告推广服务费总价款的10%,根据履约评价得分情况,完成合同最终结算后,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具体为:评价结果达到80分(含)以上时,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支付申请,经甲方核准后,支付100%的履约评价金;评价结果为60分(含)以上80分(不含)以下时,扣除50%的履约评价金后,支付剩余部分;评价结果为60分(不含)以下时,视为乙方未正常履约,甲方将发出书面通报批评,且有权扣除全部履约评价金。

(二)物料制作费

物料根据项目营销节点需求分批次制作,每一批次制作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根据实际发生金额结算支付全额。(实际制作过程中,如物料数量、材质等发生调整,按实际发生情况进行结算,原则不超过中标报价。)

十、响应文件要求

(一)本次公告时间拟从2025年7月16日—7月22日止(具体以实际公告时间为准),响应供应商应于7月22日18:00前将响应文件1正4副密封(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点击查看中心城腾飞路创投大厦2412室(****点击查看,联系人:洪女士,0755-****点击查看6666),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

(二)响应文件包含承诺函、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资料等(具体见附件4:响应文件一览表)。

(三)本次采购公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在公告期间内如未达到3家(含)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将发布第二次采购公告,第二次公告时间为第一次的50%。若二次公告期满后,有效响应单位仅有2家的,继续评审;有效响应单位仅有1家的,直接选定成交单位,而不再另行发布采购公告。对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均作无效响应处理,不得进入比选程序。

十一、遴选结果公示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工作,确定成交服务单位****点击查看集团官网及阳光采购平台进行公示。

特别说明:所有响应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确定为成交服务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附件:1.****点击查看中心项目广告推广与物料制作服务任务书

2.****点击查看营销中心包装及物料制作清单

3.综合评审表

4.响应文件一览表

5.承诺函

6.**区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告知书

采购人:****点击查看

2025年7月15日


附件(6)
附件3:综合评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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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罗山产业集聚中心营销中心包装及物料制作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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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龙岗区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告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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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罗山产业集聚中心项目广告推广与物料制作服务任务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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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承诺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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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响应文件一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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