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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2025-2026年路灯设施日常管养项目
一、合同编号: ****点击查看-001
二、合同名称: **区2025-2026年路灯设施日常管养项目
三、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四、项目名称: **区2025-2026年路灯设施日常管养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点击查看
地址: **省**市**区望湖街道**大道118号
联系方式: 0551-****点击查看7283
供应商(乙方): ****点击查看
地址: **省****点击查看**二期D区9栋126号
联系方式: 159****点击查看283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区2025-2026年路灯设施日常管养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本项目为**区区管城市公共照明设施,包含**市**区行政区划范围内约277条城市道路(桥梁)、下穿隧道等基础市政设施功能性照明(不包含公共设施景观性照明),****点击查看经开区、南站综管办城市公共照明管理的城市公共照明设施除外。总计涉及路灯约24815柱,60052盏(其中钠灯约52253盏,LED灯约1066盏,庭院灯约431盏,太阳能灯约291盏,吸顶灯约2975盏,棒管灯约3036盏),高压环网柜44台,箱式变压器358台,路灯控制柜292台,杆上变压器14台,照明系统电缆长度约1287.722千米。既有路灯控制系统一套,目前该系统可实现远程控制路灯开关、故障报警、供配电系统在线功率统计、远程节能调控、自动断电等路灯管理功能。为城市公共照明供配电系统日常运维、控制系统管理、照明系统养护、维修;具体服务内容主要为:一、管养总包费用(包括“日常巡查及养护维修” “高压设备维护”“应急发电”等)部分:路灯设施高压配电日常管养服务需求(一)高压配电日常管养内容1、高压供配电、路灯控制柜前端及附属设施的日常巡检维保,包含变压器、高低压电柜、箱变柜体外壳、环网柜、供电杆线、高压电缆、设施漏电等设备的日常巡视检查、维护保养;附属防护栏日常维保加固、门锁更换以及警示标牌安装更换,确保护栏、门锁和警示标牌齐全完好、高压箱变护栏内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高压箱变护栏内无杂树杂草等工作。2、各类高压供配电设施故障临时抢修工作,包含故障排查,内部仪表、电气元件、高压电缆、供电杆线等设备材料的拆除、更换、修复等。3、高压变配电设备及电力电缆等设施的故障检测试验工作。4、各类热线处置。5、指令性任务及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6、协助甲方做好**设施移交验收工作,且**移交设施纳入管养范围,相关费用包含在管养总包费用中,甲方不另外支付服务费用。(二)日常管养标准1、日常养护任务(1)高压设施日常维保一季度一次,形成维保记录台账,并做好纸质或影像资料的留存,现场施工维保图片须使用相机拍摄,显示时间、地点、天气等相关数据,按季度汇总提交给甲方备查。(2)设施日常巡检频次需符合《**省城市道路照明养护技术标准》(DB34/T5066-2017)、《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2021)及其它相关电气设备养护维修规范要求。(3)高压设施巡检维保至少应配备1辆维保车辆(用于日常维修)、2名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的人员,巡检维保过程中发现问题应立即上报甲方并组织开展维修,保留巡检维保资料,供甲方随时查阅。(4)在接到甲方故障抢修书面或电话通知后,乙方1小时内到现场组织故障排除,尽快恢复正常用电。如果乙方在收到报修通知后无法修复供配电设施,造成城市路灯照明系统可能断电无法亮灯的情况,乙方须采取补救措施(如应急发电保障故障范围内城市照明路灯正常连续亮灯),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5)开展故障抢修作业时至少应配备1辆维保车辆(用于日常维修)、2名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的人员、1名安全员,如遇电气设备需要做试验时,须有1名试验员立即赶赴现场开展电气试验工作。2、应急处置工作:对照明和供配电系统存在安全隐患大的故障和病害,一经发现应立即报告甲方并同时开展消缺工作。所有工作需保留事前、事中、事后图片或影像资料,以上工作产生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人自行考虑投标风险。二、管养总包费用(包括“日常巡查及养护维修” “高压设备维护”“应急发电”等)部分:路灯设施低压配电日常管养服务需求照明设施日常管养工作需按照相关养护规范开展日常巡查和维修工作,确保照明设施完好率、亮灯率达到国家标准。1、设施隐患排查处置:各类隐患排查、故障处置、预防性养护工作,如配电柜、配电线路、检修门板、灯杆、各类灯具、单灯控制器、远程控制终端及附属设施等故障排查、修复、更换等。2、设施的日常巡检:巡检内容需按照DB34/T5066-2017《**省城市道路照明养护技术标准》执行,巡检频次不低于上述规范要求。3、定期对照明设施进行安全性、完好性进行巡视检查。巡检发现问题及时组织人员按规范要求进行维修,若涉及安全隐患(如设施及附件出现歪斜、漏电、移位、脱落等)的立即处置同时电话通知甲方。4、设备清洗:灯杆、供配电设备保洁,各类箱体内部除尘,清除照明设施上的乱张贴、乱悬挂小广告。5、全面巡查、排查各类外接电源接电、用电安全情况,乙方不得擅自同意新增外接用电。6、照明监控平台及硬件设备日常管理及维护,乙方须保障既有路灯监控平台系统软件维护、优化升级、故障排除,确保路灯控制系统维持不低于现状控制功能,同时须保证系统云端服务器、系统物联网通信等正常运行,乙方可维持现路灯控制系统现状管理功能,亦可在现系统基础上升级更新、升级或**路灯控制系统,但其实现的控制、管理功能不低于现系统功能,服务期满后乙方需将该系统保持原功能状态无偿交还甲方,所产生的相关配套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升级后的控制系统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系统技术参数;若因系统侵权导致甲方被诉,乙方需承担甲方的律师费、诉讼费及赔偿金。7、照明设备防盗,因照明设备(如灯杆、灯具、电缆等)被盗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恢复,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8、所有工作需保留事前、事中、事后图片或影像资料,以上工作产生费用包含在报价总价中,投标人自行考虑投标风险。9、协助甲方做好**设施移交验收工作,且**移交设施纳入管养范围,包含在报价总价中。三、甲方指派工作及指令性任务工作要求甲方指派工作及指令性任务,甲方确认后,由监理单位下发至乙方,乙方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跟踪审计单位对工程量予以确认复核后,纳入除管养总包费用以外的费用计费。1、城市照明设施安全隐患消缺处置、接地保护系统完善、老化电缆更新、老旧供配电设备更换等。2、路灯、配电设施品质提升、**、改造、大中修等。3、照明设施改建、改造及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试用。4、市、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指令性任务及甲方按照工作要求指派的工作任务。5、外力因素造成照明设施大面积损坏不亮抢修。6、交通肇事逃逸损坏照明设施恢复。7、因其他项目规划建设需要,需将城市照明设施、供配电设备、电缆等永久迁移或者临时迁移,经甲方同意后,乙方负责配合申请方实施;乙方要加强巡查力度,如发现有其他单位施工破坏路灯设施行为要及时制止,并督促恢复原状,否则由乙方负责修复,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所有工作需保留事前、事中、事后图片或影像资料,以上工作包含在报价总价中,投标人自行考虑投标风险。除涉及以上工作内容以外,其他日常养护、巡查、维修等工作内容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四、人员、车辆要求(一)人员配备1、乙方须为本项目配备22人,其中包含:(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机电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2)安全员、试验员、资料员、机械员各1人,维修人员不少于16人【其中: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的维修人员不少于8人,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的维修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的维修人员不少于6人】。乙方在合同签订后进场服务前须将人员的花名册(备注姓名、年龄、性别、籍贯、联系方式等信息)和身份证报甲方登记备案,甲方有权核查上述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乙方无法提供或核查无法通过,甲方有权追究成交供应商相应责任。2、服务期内乙方须为所有人员缴纳社保, 并购买相应保险。所有人员必须全程参与该项目服务,如有变动调整(不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试验员、资料员、机械员),须提前三天书面上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若关键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试验员、资料员、机械员)离职或资质失效,乙方需在 3 日内提交替补人员资质材料,逾期未补足的,按 5000 元 / 日支付违约金。(二)车辆配备乙方须为本项目配备路灯巡查车2辆(用于日常巡查和现场勘验)、高空作业车2辆、维保车辆1辆(用于日常维修)。乙方在合同签订后进场服务前须将车辆配备到位,甲方有权核查上述车辆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乙方无法提供或核查无法通过,甲方有权追究成交供应商相应责任。(三)甲方对车辆和人员的管理若发现人员或车辆未在岗,按每人每次1000元、每车每次2000元扣除违约金。五、安全生产要求1、安全文明施工:严格按照最新版《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国电力法》及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施工区域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夜间警示灯具;施工区域必须采用全围挡施工;人员作业时要求统一着装;施工区域做到材料堆放整齐,易扬尘材料必须进行覆盖;要求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2、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4、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5、保证本项目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措施。6、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8、每日做好人员的安全教育,签署每日班前安全交底存档备查。9、组织检查:甲方每月将对乙方安全生产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相关安全生产要求、规定的情形给予处罚。10、人员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穿着统一样式且具有反光警示标志的反光工作服,按甲方要求佩戴相关证件。11、乙方巡查发现漏电等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立即采取避免产生第三方人员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应急维修安全措施,同时立即报告甲方,由此造成第三方意外伤亡及财产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12、巡查、养护维修责任:(1)巡查不到位造成第三方意外伤亡及财产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2)养护维修不及时、作业安全措施不到位及违章等造成服务人员及第三方人员意外伤亡、财产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13、施工应按照GB5768.4-2017《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 4 部分:作业区》、 **省地方标准DB34/T 4717-2024《城市道路占道作业交通安全防护技术规程》****点击查看管理部门等相关要求执行,设置明显安全标志和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现场应安排专职的安全员对施工作业区域进行安全管理和监督,并进行现场交通疏导,夜间应设置频闪警示标志,以确保养护实施路段的施工安全及行车安全。特殊路段的养护作业必****点击查看管理部门的统一部署要求执行。乙方在施工时应注意行人、车辆的安全,做好交通安全防范和导流措施,并负责与交警、城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14、乙方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安全责任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全部责任。项目在开工前需与甲方签订《安全协议书》,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事故造成第三方受到伤害,甲方承担了连带责任或赔偿责任,甲方有权按照协议向乙方追偿,在支付服务费用中予以扣除。15、如遇不可抗力情况造成养护设施损坏,不属于乙方维修范围;但如由于乙方养护不到位造成设施损坏,则乙方必须维修到位。16、乙方建立的路灯智慧化控制平台必须留有兼容端口,以便于其他信息化平台有效整合,乙方须配合甲方做好相关信息平台优化整合工作,所产生的相关配套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17、后期城市发展如出现市政道路多杆合一、箱柜合一改造及杆上设施权属管理问题,甲方另行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协商解决,涉及路灯杆件改造的乙方须积极配合。六、灯杆、灯具型号参数明细表(具体详见模拟清单)
主要标的数量: 见合同
主要标的单价: 见合同
合同金额: 2287.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1.服务期限:479(日历天) 2.服务地点:**市**区和甲方指定地点 3.服务方式:乙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备人员、车辆、设备、场所等,在服务地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服务内容 。注:当出现以下因素时,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索赔要求:(1)服务期未结束但管养费用达到项目暂定合同价(项目预算);(2)政策性调整;(3)在履约过程中,存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虚报工程量、弄虚作假等行为,情节严重的;(4)乙方不服从甲**常养护任务安排,造成工作延误;(5)乙方未按照投标承诺要求配置相应设备和人员。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9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9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是按照《**省公共**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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