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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能够提供本项目所需产品及服务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本项目。
二、服务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预计租赁天数:1天,租赁时间2025年4月18日,要求中标方4月17前完成所有布置,租赁排放地点:****点击查看文化宫****点击查看广场,具体以院方通知为准。
供应商提供报价均包含设计费、运输费,安装费、拆御费、开票税费等,本项目总报价不得超20300元,否则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将进行电话二次报价,请各供应商保持电话畅通,如电话无人接听及无法联系,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并以递交采购材料报价为最终报价
为了营造良好的投标环境,防止围标窜标,报价材料需提供股权关系情况说明。如虚假应标将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采购项目。
三、费用结算
全部服务执行及验收完毕后,供应商开具全额正式的发票提交给院方后20个工作日内,院方凭全额****点击查看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全额费用。
四、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料(材料一式一份,每页需加盖公章,否则报价无效)
1、报价书;(详见附件)
2、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股权关系情况说明;
6、提交能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产品及服务的承诺函
供应商递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报价。
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2025年4月10日-2025年4月14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将纸质采购材料装订密封后递交至**省**市**区八一七中路602****点击查看医院6****点击查看办公室。
六、联系人:莫女士 0591-****点击查看9562
七、七、本公告同时在****点击查看院内、院外网上发布。
****点击查看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