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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营养改善计划食堂劳务服务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1月14日 17:09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王鸿,冯胜梅,田静 | ||
总成交金额 | ¥47.576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倪虎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7****点击查看1234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县**镇**路18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1****点击查看6387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分水岭镇连坡村一组110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7****点击查看1234 | ||
附件1 | |||
附件2 | |||
附件3 |
采购包1:
****点击查看 | **省**市**区蓝安路一段283号16号楼7层2单元701号 | 475,760.00元 | 食堂劳务服务(单价):1元 | 92.50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点击查看)
C****点击查看0000 | 餐饮服务 | 食堂劳务服务 | 食堂劳务服务 | 详见磋商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详见磋商文件 |
王鸿(采购人代表)、冯胜梅、田静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和合理利润原则计算收取。对按此标准计算代理费用不足¥6000.00元的小额零星项目,代理费用统一按¥6000.00元计算。超出¥6000.00元的按实际计算,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https://zfcg.****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点击查看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2、现公示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方式:公司名称:****点击查看;联系人:黄国庆;联系电话:183****点击查看3273。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县**镇**路180号
联系方式:181****点击查看63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分水岭镇连坡村一组110号
联系方式:187****点击查看123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倪虎
电话:187****点击查看1234
****点击查看
2025年0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