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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区康阳大道58号(****点击查看)综合楼127-128号商铺5年租赁权
50.10 万元(首年) | 出租面积约190.75平方米 |
2025-07-14 |
2025-07-25 |
**省**市**区康阳大道58号(****点击查看)综合楼127-128号商铺 |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点击查看-3939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状态 | 空置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取得产权证,用途为科教用地/教育。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按现状交付。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出租方有权另增设同类业态经营场地(出租****点击查看商铺经营项目相同的业态),****点击查看学校需求。****点击查看商铺经营项目,与出租****点击查看商铺存在同业竞争的风险。 7、本项目优先权行权方式为过程行权:动态报价过程中,优先权人可以通过动态报价系统在其他竞买方出价的基础上行权或加价,如无更高应价,则归优先权人;如优先权人不行使优先权(或加价)的,则标的归应价最高的竞买方。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点击查看 |
联系人 | 周老师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0575-****点击查看8115/135****点击查看6631 | |
联系地址 | **市**区康阳大道58号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50.10 万元(首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前三年不变,第四、五年租金,均在第三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租金不包含物业费水电费等。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放弃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用途 | 超市(经营范围:日用百货、学习用品、预包装食品、预包装饮料和牛奶等。不得出售酒精以及含酒精饮料、香烟、刀具、计生用品、药品、电热毯、违禁品以及“包子、馒头、玉米等”热食等项目。)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首年成交租金的30%。 2、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3、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 5、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6.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7、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8、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9、本项目出租方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10、****点击查看商铺****点击查看学校****点击查看**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点击查看学校备案。 12.其他交易条件 (一)质量及价格要求 1)所售商品要求不少于80%的商品品牌与**市、绍****点击查看超市(大润发、世纪联华、物美等)在售商品品牌一致。剩****点击查看管理部门申请并提供相关产品信息及合格证,占比不得超过20%。 2)商品价格要****点击查看超市在售同种物品价格(非促销活动价)。要求承租方提供一份所售商品价目表给出租方备案,如价格有调整承租方需第一时间提供更新价目表给出租方备案。 3****点击查看超市为意向方的****点击查看公司形式办理营业执照,不存在转租、转包情形。运营过程中出租方有权查阅承租方关于本项目所售商品的进货渠道、进货单、往来款证明等资料,意向方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视为其违约,出租方有权清退并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相关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项目成交后,****点击查看超市品牌需具有**地区3(含)家及以上门店。要求提供店铺现场照片、定位地图。 5)优惠方案:(1)开学第一周(学生报到日起算)、毕业季、中秋节、****点击查看超市所有商品进行不低于85折的促销优惠活动,日常部分商品进行优惠促销;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优惠日前1个月内进行变相涨价。(2)针对全体教职工开展特供服务,所有商品进行不低于85折优惠。 (二)结算方式 1****点击查看学校一卡通、微信、支付宝、现金等支付结算。其中采用一卡通结算的营业额,是先进入出租方账户,出租方和承租方每月核对金额,由承租方出具全额正规发票,出租方在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转账,遇节假日或寒暑假顺延,不计算滞纳金或利息。 2)一卡通设备及信号线布线由承租方承担。 (三)用能及其他 1)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收费标准根据出租方标准执行,出租方派专人每半年抄表并将抄表结果与承租方确认,承租方根据每半年实际发生数按时缴纳水电费。 2)承租方每年须向出租方缴纳物业费,缴纳标准为4元/平方米/月,物业费与租金一同缴纳。 3)承租方承租场地内需自行安装监控,并对监控视频、用户信息等妥善保管,严格保密。未经出租方允许,承租方不得向任何单位(个人)泄露。 4)承租方****点击查看学校绿色学校及消防安全工作。 5)承租方配合出租方对经营场地的病媒消杀(灭四害)、垃圾分类等项目现场监管及验收。 6)承租方经营时间及****点击查看学校教学时间和教学方式。 7)承租方应购买各类保险应对意外情况,保额不低于100万元/年。 (四)人员管理 1****点击查看商铺****点击查看学校备案,****点击查看**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点击查看学校备案。 2)承租方每月结清本项目雇佣人员工资,按相关法规及政策缴纳员工社保或保险。 3)商铺要求科学合理地配备收银员及服务员,统一着装,要求配备1名店长(店长要求具备2年以上相关管理经验)。 4)承租方员工必须统一按相关法律法规缴纳社保。所聘人员应进行岗前培训,****点击查看商铺及美发、美容美甲店人员要求获得“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点击查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5)承租场地严禁作宿舍使用。 ****点击查看商铺绩效考核管理规定(详见《租赁合同(样稿)》) (六)日常经营监管处罚细则(详见《租赁合同(样稿)》) | ||||
租期 | 5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截至本项目信息披露起始之日前,实缴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90万元(含)【执行标准:提供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为等额外币的,外币兑换人民币以本项目信息披露****点击查看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2、意****点击查看公司)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执行标准:****点击查看管理局等相关机构颁发的证书,项目信息披露截止日证书仍处于有效期内】。 3、意向方拥有浙****点击查看超市商铺运营管理经****点击查看商铺面积不少于190平方米(含)【执行标准:须提供店铺租赁合同(如为意向方自有房产的,则提供房产证)及现场照片、定位地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意向方需书面承诺: 1****点击查看商铺内工作人员无犯罪记录,****点击查看**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2)确保其所属工作人员在校内所有场所均不得从事或组织任何超出经营许可范围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宗教宣传、布道等行为。 3)意向方本身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含合伙人)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企业,仅允许承租****点击查看一个相同业态的标的。(超市、便****点击查看便利店视为相同业态)。【执行标准:须提供承诺函】"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15.00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浙交所在项目成交后: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租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项目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朱女士 | 电话 | 400-****点击查看-3939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省**市上****点击查看东路332号**国际4号楼18层 | 网址 | www.****点击查看.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