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南康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南康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于 2025-07-18

招标详情

江西省赣州市国家税务局
联系人联系人5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84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1条

立即监控

本单位近五年物业类项目招标5次,合作供应商3个,潜在供应商2
查看详情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总局****点击查看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食品及加工盐/调味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蛋制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豆腐及豆制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水果、坚果加工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蔬菜加工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水产品加工,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熟肉制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畜禽肉,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糖及副产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植物油及其制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薯、豆、相关植物加工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碾磨谷物及谷物加工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谷物细粉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7月18日 11:17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09日 更正日期 2025年07月18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797-****点击查看779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采购单位地址 **省**市**区文明大道3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查女士0797-****点击查看131
代理机构名称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长征大道31号(**商会大厦)17楼17-1#写字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郭女士0797-****点击查看779
附件:
附件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总局****点击查看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74页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

3.响应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米面油、蔬菜、水果、肉类、水产、蛋类属于农、林、牧、渔业;副食品、调味品、奶制品、干货类等其他物资属于工业。

行业类别: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等)。

更正为: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批发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

3.响应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批发业。

行业类别: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等)。

(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明间:2025年7月21日10点00分(**时间)更正为:2025年7月23日10点00分(**时间)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竞争性磋商公告》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文明大道32号

联系方式:查女士0797-****点击查看1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长征大道31号(**商会大厦)17楼17-1#写字楼

联系方式:郭女士0797-****点击查看7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电 话: 0797-****点击查看779


附件(1)
更正公告.docx
下载预览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查看完整分析
本单位近五年物业类项目共招标过 5 次; 业主共合作物业供应商 3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中国****公司
查看完整分析
核心业务: 租赁服务, 中标 31次, 占比 77.5%
重点地区: 江西, 中标 40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6 次, 中标金额 307.12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2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查看完整分析
深圳****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物业服务, 中标 463 次, 占比 85.11%
重点地区: 浙江, 中标 211 次, 占比 38.79%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62 次, 中标金额 15072.74
碧桂****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物业服务, 中标 1521 次, 占比 85.93%
重点地区: 广东, 中标 421 次, 占比 23.79%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422 次, 中标金额 153163.23
关键词

免费注册会员

*手机号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