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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本招标项目 新店镇西庄路康桥新苑AB区间停车场91****点击查看停车场地租赁项目(二次招标) 经 ****点击查看 会议通过,由 ****点击查看 作为项目受托方对 新店镇西庄路康桥新苑AB区间停车场91****点击查看停车场地租赁项目(二次招标) 实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1项目名称:新店镇西庄路康桥新苑AB区间停车场91****点击查看停车场地租赁项目(二次招标)
1.2招标编号: ****点击查看
2.项目概况:
2.1项目地址:详见项目情况一览表
2.2 本次招标的租赁物地址及相应面积等信息具体详见下表格:
项目情况一览表
合同 包数 | 地址 | 租赁面积(㎡) | 租赁 期限(年) | 租金单价(含税)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1 | 新店镇西庄路康桥新苑AB区间停车场91个泊位 | 2904.42 | 3 | 9.0元/月﹒平方米 | 18000 |
注:(每份招标文件单据只能投一个合同包)
3.项目要素及要求
3.1 租金单价(含税)最低限价: 详见项目情况一览表;
3.2 租赁用途:停车场;
3.3 土地权属性质:归出租方所有;
3.4 **年限:整体项目租赁期设定为3年;
3.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6 其它:
3.6.1缴费标准及递增方式:第1年和第2年月租金按最终成交价格计收;第3年起月租金按上年度租金3%每两年累进递增至租期结束。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对公转账。租金应在计月5日前缴纳完成。
3.6.2承租押金金额:首年首月租金的2倍。在《租赁合同》签订后10日内缴纳至出租方指定的对公账户。
3.6.3履约担保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承租押金以转账方式提交,如承租人递交押金视同递交了履约担保。
3.6.4资产评估费及测绘费: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出租方支付其垫付的资产评估费用:评估费用由91****点击查看停车场地承担1516.66元。
3.6.5标的物交付及计租:于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起7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即视为交付。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4.2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3原与招标人有租赁关系的承租方如存在欠款、欠租、诚信不良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
4.4经出租方同意后才可转租、分租;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时间,下同),持法人单位介绍信、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点击查看购买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须于提交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
6.2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入招标文件****点击查看银行账号,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合同包1:人民币18000元;
7.评标方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高评标价法;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5月28日下午15时30分,提交地点为**市**区五四路 210号国际大厦 13 层C座本项目开标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的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点击查看(http://www.****点击查看.com/)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
电话: 152****点击查看7117,传真: /
联系人:许丽娜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中路166****点击查看书店二楼(侧门)
电话:137****点击查看8130
联系人:肖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