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项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得分合计 (Ⅱ=ΣZ)(40 分) 主要清单项目名称及综合单价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同时公布,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个数不少于25 个。主要清单项目的确定方式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及其重要程度选取。 ①单项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分值TD=(40)×(1÷N)N –--选取的主要清单项目个数 ②单项评标综合基准价计算公式:J =(B1+B2+ …+ Bn ) ÷n B1 B2 … …Bn 为 n 个有效投标综合单价,当有效投标综合单价个数 n>3且≤ 9 时,J 为去 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单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综合单价个数 n>9 时,J 为去掉二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单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综合单价个数 n≤3 时,J 为全部有效投标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有效投标综合单价界定为:有效投标综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中公布的相应综合单价,且不低于投标工程成本的相应综合单价。 ③偏差率计算公式 P= │Bn-J│ ÷J×100% Bn --第 n 个有效投标综合单价 J-单项评标综合基准价 ④单项有效投标综合单价得分 计算公式:Z=TD- P×K×100 Z-单项投标综合单价得分 (Z≥0) P-偏差率 K -扣分系数:Bn 大于 J 时,K 取0.1;Bn 小于 J 时,K 取 0.1;Bn 等于 J 时,K 取 0。 ⑤本项目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各个分部分项投标成本警戒值均为: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