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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燕宝街7号东门物业(原燕宝街5号)的招租公告的变更公告
一、自主交易项目
燕宝街7号东门物业(原燕宝街5号)
二、变更条目
(1)**/物业位置
变更前:
坪地街道燕宝街5号,坪地街道燕宝街5号
变更后:
坪地街道燕宝街7号东门,坪地街道燕宝街7号东门
(2)其他
变更前:
承租人的资格条件 ①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或****点击查看管理局网站查询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 ②依法注册,注册资金30万元(含)以上且注册成立1年(含)****点击查看管理局网站查询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 ③企业信用不存在污点,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纳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④需要承租方接受(或承诺) 的事项: 按时交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点击查看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承租方租用期间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 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租赁面积、装修情况等)。 承租方不得将物业整体转租,征得出租方原决策机构同意后允许部分转租或分租,转租或分租合同的内容应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转租或分租的期限不得超过承租方剩余租赁期限等。
变更后:
承租人的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或****点击查看管理局网站查询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 (2)依法注册,注册资金30万元(含)以上且注册成立1年(含)****点击查看管理局网站查询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 (3)企业信用不存在污点,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纳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4)不接受物业运营商承租。 (5)需要承租方接受(或承诺) 的事项: ①按时交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②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③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点击查看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④承租方租用期间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 ⑤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租赁面积、装修情况等)。 ⑥承租方不得将物业整体转租,征得出租方原决策机构同意后允许部分转租或分租,转租或分租合同的内容应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转租或分租的期限不得超过承租方剩余租赁期限等。
三、关联公告
****点击查看
2025年0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