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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新区城市管理专业维护项目(绿化带****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点击查看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点击查看 采购人地址: **市金星北路一段517号 供应商(乙方): ****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 万家丽北路二段338号金鹰汇大厦918房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服务要求 1.1、维护范围: 金星大道、含光路、枫林路、麓山路、咸嘉湖路、潇湘大道等绿化带进行保洁工作(具体作业范围清单详见附件)。 1.2、绿化带保洁要求 1.2.1、夏季(4月1日-10月31日)早上7:00前完成,其他季节早上7:30前完成;作业人员严禁向泄水井、绿化带堆积和倾倒垃圾;严禁焚烧垃圾、树叶,不得将建筑垃圾及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倒入公共垃圾站内;****点击查看广场内果皮桶的清掏和擦拭;清理绿化带、树坑、边线以外2米内的荒地内的垃圾,目视无纸屑、烟蒂、果皮,无饮料罐,无槟榔渣等废弃物以及人畜粪便,无碎石块等垃圾和无杂物悬挂等现象;做到巡视保洁,日产日清。 1.3、铺装设施、广场保洁要求 表面清洁无积尘、泥沙、污渍(油渍、饮料渍、口香糖等);无积水(雨后及时清理,防滑防霉)。无杂物(落叶、烟头、纸屑等);每日清扫(人流密集区域需增加频次)。 1.4、应急管理 1.4.1、乙方应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并配备相关应急抢险设备, 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运行。 1.4.2、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重大活动应急保障、创文创卫等工作。 1.4.3、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维护区域内的应急抢险、重大线路保障、铲冰除雪、防汛排涝等应急工作。 1.4.4、按照城市管理数字化考核要求,及时处置维护范围内数字化信息平台投诉和交办案卷。 1.4.5、落实应急管理责任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和隐患排查,全面保障维护范围内的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公用设备和财产安全。 1.5、安全生产 1.5.1、乙方应针对以下工作要求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安全生产管理方案、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管理岗位职责等,确保维护作业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1.5.2、乙方应切实做好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建立安全生产台账,保障人员、设备、公共财产安全。项目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意外事故,造成人员、财产受损的,乙方应迅速应对,妥善处理,不得出现对采购人的利益、声誉、公众影响造成损害的情况。 1.5.3、在开展机械作业时,应当制定科学的作业计划,避免交通拥堵和影响行人;进行人机组**业时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常规作业时,维护人员必须统一穿着有安全标记并易于识别的工作服。 2.人员配置要求乙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配备足量维护人员以保障本项目正常实施。各类配备的人员中,应达到我国法定最低工作年龄,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服务期间,乙方为拟派本项目的全部工作人员按规定购买社保、意外保险及安全险,配备的人员与乙方之间发生任何纠纷和工作期间发生的一切意外,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乙方根据投标时所提供的的项目人员计划安排配备维护人员,不得少于投标文件中编制的项目人员计划安排所配置的人员数量。配备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人员数量(合同生效后7日内乙方提供工作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身份信息,社保缴纳证明等资料,作为验收依据报采购人备案)。乙方对所提供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为保障维护作业人员的合理劳动权益,乙方须在项目所在地附近配备用于工作人员休息和存放工具的的休息室或工具用房;人员配置不少于以下清单: 人员安排表
乙方根据项目实际和工作需要情况配备维护设备,设施设备配置不少于以下清单: 设施设备配置清单:
无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总价包干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41143.8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按季度付款,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后,甲方根据月度考核扣款情况,确定季度应支付费用。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41143.8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按季度付款,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后,甲方根据月度考核扣款情况,确定季度应支付费用。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41143.8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按季度付款,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后,甲方根据月度考核扣款情况,确定季度应支付费用。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41143.8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按季度付款,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后,甲方根据月度考核扣款情况,确定季度应支付费用,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收款账户: ****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马栏山支行(****点击查看:82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88278) 3.预付款保函: 否 /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5-09-01 —— 2026-08-31 五、服务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服务保洁项目具体作业范围清单详见附件。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1、本项目根据实际情况,根据长财采购〔2024〕5 号《****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验收,如需整改,需整改完毕,达到采购单位要求后才能申请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2、本项目适用《湘江新区城市管理市政、园林、环卫维护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如甲方或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有新的考核办法出台,乙方须无条件遵照新考核办法执行。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按合同约定和招标文件执行。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按合同约定和招标文件执行。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合同约定和招标文件执行。 (6)履约验收标准:按照合同约定及《湘江新区城市管理市政、园林、环卫维护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为准,若考核文件出现更新,甲方有权按照最新考核办法标准进行验收。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按合同约定和招标文件执行。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点击查看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或口头改进意见。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甲方有权调整城市管理维护工作的考核办法及相关制度,乙方应当自觉遵守。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及时处理投诉和城管数字化案卷。 5.积极学习**市城市管理体系文件、标准要求和评分细则,提升服务质量。 十、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4.不可抗事件60天以上仍未协商好,以甲方办理意见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合同履行方式、中止履行、解除合同等行为。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点击查看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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