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
我部于2026年08月10日 发布了2026-JL02-F1050医疗被服洗涤服务采购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6-08-18,更正为:2026-08-24。
联系人:许助理
办公电话:0991-****点击查看980
移动电话:186****点击查看0707(**业务工作时间9:30-13:30,16:30-19:30,电话无人接听时请短信留言)
其他内容不变
1.供应商一般不得以代理方式,使用受处罚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确需配套使用的,选用该产品的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金额的30%(①是否属于“确需配套使用”由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情况说明或在评审现场予以澄清;②在一个项目中同一家供应商代理多家受处罚供应商产品,总共不超过30%),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在评审过程采购机构认为存在价格虚高风险的,由采购机构组织审价。若项目转为比照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实施,评审过程中未指出价格虚高风险的,采购单位可视情自行组织审价。审价事项均参照采购文件附件一执行。
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通用文件》“四、投标文件提交 20.到现场开标的项目”要求。
4.投标供应商应尽早通过“军队采购APP”提交CA申领审核或延期申请,避免因未及时申领CA导致无法电子签章,影响采购文件的编制和投标。若因CA到期未主动申请延期等原因未及时完成CA申领,造成供应商无法正常参加采购活动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审计报告须附财政部注册会计师统一监管平台的查验码,未附查验码的,应视为审计报告无效;已附查验码经手机扫描无效的,或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统一监管平台查询无效的,****点击查看委员会在现场质询,如供应商无法做出合理解释的,视为审计报告无效。若提供虚假审计报告,将按照供应商处罚相关规定处理。
2026年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