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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H2FSCG24D03C0073 FS34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48号
二、项目名称:**县经开区新山湖公园园林绿化管养一体化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北二环路与董铺路**东北角海能董铺大厦
成交金额:520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价:520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得分:87.3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县经开区新山湖公园园林绿化管养一体化项目 服务范围:**县经开区新山湖公园园林绿化管养一体化项目,总面积 8.3 万㎡,公园管养内容包括乔木、灌木、绿植、地被管护,公园市政保养,公园安全及保序,公园及公厕环境卫生管理,公园水面管理等。 服务要求:制定管养年度计划、每月管养方案。管养作业单位应做好管养工作记录、巡查记录及资料保管工作,保证每项工作有据可查,保证管养工作有条不紊、落实到位。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8 个月 服务标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陶菊、涂美华、魏青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磋商文件规定收取,人民币78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点击查看.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点击查看、****点击查看提出质疑,书面形式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联系电话:0556-****点击查看801。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点击查看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点击查看330,其中以网络形式提交的,请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点击查看.5.14:90/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在线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广场 18 楼
联系方式:0556-****点击查看1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
联系方式:0556-****点击查看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跃君
电 话:0556-****点击查看17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3.现场记录表
4.中小企业声明函、业绩、证书等证明材料
2024年6月5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