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清河门区政务保障服务中心购买食堂管理及配套服务项目综合购买服务合同

阜新市清河门区政务保障服务中心购买食堂管理及配套服务项目综合购买服务合同

发布于 2025-01-15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点击查看-001-001

二、合同名称:**市****点击查看服务中心购买食堂管理及配套服务项目综合购买服务合同

三、****点击查看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点击查看

四、项目名称:**市****点击查看服务中心购买食堂管理及配套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点击查看

地 址:**大街1号

联系方式:134****点击查看7000

供应商(乙方):****点击查看

地 址:政府院内

联系方式:188****点击查看845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市****点击查看服务中心购买食堂管理及配套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人员要求 1、中标餐饮企业须根据食堂实际情况自行足额配置食堂工作人员。 2、食堂所有员工由中标餐饮企业自行招聘,食堂员工工资、险金和福利均由中标餐饮企业负担,员工工资标准应满足国家最新工资标准要求。 3、中标餐饮企业所雇佣的食堂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通过****点击查看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无健康合格证,不准在食堂工作(办理证件费用由中标餐饮企业自行承担)。所雇员工须保证其无精神类病症过往史及犯罪记录,必要时须出示无犯罪记录证明。 4、采购合同签订后5日内,提供中标人与服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相关等级资质证明 服务要求 略(详见投标文件)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820,000.00元

合同金额:2,820,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4-12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1-15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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