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点击查看物业管理服务 | ||
品目 | 物业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3月11日 14:5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3月10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3月11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马婷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5-****点击查看5961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洲城根4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8****点击查看6938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江东中路265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马婷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物业管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03-0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中采购包2:物业管理服务:
1、原评审标准4.4履约能力4:“ 供应商拟派安保人员具有应急救援证书,每提供1人得1分,最多得3分(提供证书或技能人才**联网查询信息截图)。”现变更为:“供应商拟派园林绿化维护人员具有3年或以上园林绿化维护经验的,每提供1人得1.5分,最高3分。备注: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工作经验证明材料,需体现人员姓名、工作岗位及工作年限,未提供的不得分。”
2、原评审标准4.6履约能力6“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物业服务人员中,****点击查看政府部门颁发的与物业管理相关的荣誉称号的得3分。注:上述获奖人员必须是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且不得在其他物业服务项目中重复任职,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及荣誉证明材料。”现变更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担任非住宅物业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获得业主单位优秀(或好评或满意或最高档次)评价的,得3分。注: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评价材料,需体现人员姓名、工作岗位,未提供的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请供应商下载最新文件。
更正日期:以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市**区洲城根43号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25-****点击查看0629
采购包2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市**区洲城根43号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25-****点击查看06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市**区江东中路265号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25-****点击查看59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025-****点击查看5961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