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以来,**市****点击查看**管理委员会对我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进行保障资格复核。经审核、公示、多部门联审复核,最终认定第二批复核结果,现予以公告如下:第二批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对象共有2025户(详见附件1),第二批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对象共有43户(详见附件2)。
附件:1.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对象名单(第二批)
2.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对象名单(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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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