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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房屋拆除及渣土清运劳务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公共**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9月22日09: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项目名称:**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房屋拆除及渣土清运劳务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房屋拆除单价11.80元/平方米、渣土清运单价48.80元/立方米,最终结算价不超过79.00万元(人民币)
5、采购内容:对**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进行房屋拆除及渣土清运劳务服务。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所有房屋全部拆除及清渣完毕并通过验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9、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本采购活动截止前,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点击查看.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7、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8、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8.1、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9、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10、供应商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质检员1人、施工员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1人。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点击查看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9月4日至2025年9月11日23:30。
2、方式:网上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市公共**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2025年9月22日09:00分(**时间)
2、地点: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响应文件栏目。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磋商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9月22日09:00分(**时间)
2、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各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进行解密及磋商。解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进入“**公共**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包)按系统提示进行在线解密。磋商:登录“**公共**电子交易平台”网员专区—政府采购—“谈判/磋商报价”栏目,在对应项目中,****点击查看小组通知并及时回复消息。相应操作说明见“**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栏目中《**公共**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谈判操作手册(供应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磋商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址:**市黄河路8号
联系人:龙**
联系电话:187****点击查看6526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发展大道97****点击查看基地北4号楼A座3楼
联系人:成方琳
联系电话:158****点击查看6842
****点击查看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