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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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
项目名称 | **街公交办公楼租赁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07-28 11:00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5-08-08 17:30 |
项目交易分类 | 实物交易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首次发布 | 是 | ||
联系人 | 杨荣 | 联系电话 | 159****点击查看1161 |
主管单位 | |||
转让方信息 | |||
出租方名称 | ****点击查看 | 注册地(住所) | **维吾尔自治区﹒**市﹒**区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企业 | 所属行业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法定代表人 | 李鑫 | 社会信用统一代码 | 916****点击查看****点击查看809583G |
注册资本 | 157.0万元 | ||
标的信息 | |||
标的名称 | **街办公楼招租 | 标的编号 | ****点击查看001 |
租赁价格 | ****点击查看000.00元 | 评估结果 | ****点击查看000.00元 |
转让底价 | ****点击查看000.00元 | 建筑面积 | 7523.15平方米 |
保证金 | 200000.0元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 2025-08-08 17:30 |
评估机构 | ****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5-04-30 |
核准(备案)机构 | ****点击查看财政厅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5-05-12 |
出租期限 | 8 | ||
资产来源 | 规格型号 | ||
数量 | 0.0 | 购置时间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批准单位名称 |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号 | 乌公交党纪字[2025]16号 |
国资监管机构 | ****点击查看国资委 | 所属集团或监管部门名称 |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挂牌底价为年租金价格,**街****点击查看经济开发区(**区)**街1115号,建筑面积为7523.15㎡,结构为框架结构。租赁期限为8年,第一至三年,年租金为155万元;第四年至第六年在第1年至第3年的租金上递增3%;第七年至第八年租金在第四年至第六年的租金上递增3%。 2.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前认真查看并确认租赁物场地、设备设施、管线等现状后确定报名,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须亲自勘验标的、并持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点击查看中心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申请资料并缴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与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勘验标的时间:工作日均可。联系人:谢文俊 电话:131****点击查看1021 3.(1)只有一名意向承租方的, 按照转让底价协议成交;(2)有两名及以上意向承租方的,****点击查看中心组织竞价,每次加价幅度5000元。 4.该标的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其他/办公(不支持商业)。 5.承租后发生的一切纠纷或维修及水、电、暖气、燃气、电话费、物业费、装修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不可报销、折抵房租及押金或减免租期。标的物以现状对外出租,出租方不承担任何维修改造义务。标的不得存放危险品、化学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经营及活动,合同期内变更营业项目时,需要提前和出租方沟通,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设施。 6.正常的房屋结构性修理费用及日常维修、消防设施维修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7.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能将房屋进行分户出租,或转租。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约。 8.合同成立后,承租方按年全额上交租赁费,承租方可根据使用需求,经出租房书面同意后对房屋内部进行装修改造,但改造项目不得改变房屋内部主体结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承租方一定的装修期,具体装修期限在合同上约定,装修期不收取租金,但承租人需自行承担水、电、暖气、物业等相关费用。 9.公告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则不变更公告内容条件,**10个工作日。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承租方是具有法人主****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非法人主体的合伙企业、个体经营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个体经营者、自然人****点击查看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员证明(提供中国执行信息网检索截图)。 3、承租方须持有合法的身份证,具有良好的营业信誉,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项目成交十五日内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安全责任书》,一次性缴纳第一年全部租金及10%的租赁押金,以后每年度租金提前30日缴纳。 2.项目成交后承租方反悔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交易产生的费用、弥补重新交易价款低于原交易价款的差价及相关损失。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项目经办人:孙敬晏,电话:0991-****点击查看482。 | ||
交易机构信息 | |||
交易机构名称 | ****点击查看 | ||
联系电话 | 0991-****点击查看482、0991-****点击查看164 | ||
联系地址 | ****点击查看5楼507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