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点击查看政府关于印发**市**区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府〔2024〕19号)第二十一条规定,在每季度发放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前,****点击查看管理部门通过**市住房保障系统对保障对象的住房、车辆、工商、社保、婚姻等进行资格复核。
现对我区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申领家庭2025年第一季度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0天内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形式或到我局反映。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地址:**市**区桂城街道天佑三路1号****点击查看309室,联系电话:0757-****点击查看3736,联系邮箱:****点击查看@qq.com)。
****点击查看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