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校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三、流标原因
因参加投标(竞谈)单位数量不满足开标(竞谈)条件,本项目作流标处理。
四、公示时间:公示期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止。
公示期内,投标人如有疑议,须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交质疑申请文件,逾期将不再受理。
提交的书面质疑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质疑的采购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二)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质疑人的地址、联系方式等;
(三)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提起质疑的日期;
(五)书面质疑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由全权代表签字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白**东街19号舜禹大厦10楼1008室
联系人:黄留进 189****点击查看3770
电话:025-****点击查看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