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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项目:****点击查看2025-2026年教师食堂各类食材定点采购
二、校内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三、项目所在地:**市高山镇上进路103号
四、招标货物名称:
本次招标实行定点采购货品项目:肉、禽蛋、蔬菜、豆制品、半成品、水产、水果、粮、油、调味品等食品及配送。
五、招标方式:公开简易招投标
六、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者必须具备经营生产上述产品及具有国内独立法人的资格,必须提供真实、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投标单位近3****点击查看公司注册从事餐饮未满3****点击查看公司注册从事餐饮以来)无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点击查看监管局提供证明资料或承诺材料)。
3.拟配送人员身份证明、****点击查看机关出具的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近一个月内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检疫证等检测报告复印件等相关产品质量印证材料。
以上材料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报名及投标时提供),报名时将原件及复印件上交总务处以便资格审查。
5.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七、投标具体事宜:
1.需要有三家及以上供应商报名参加投标,投标方可生效。
2.时间: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逾期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办公室
4.开标时间:2025年9月9日上午9:30,如遇特殊情况****点击查看学校将另行通知。
5.开标地点:****点击查看三层会议室。
6.投标方代表需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并签到,否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7.投标保证金: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投标****点击查看公司基本账户转账形式在2025年9月8日下午4:30****点击查看银行,开户行:****点击查看银行高山支行,开户名称:****点击查看,账号:9010 7140 8001 0000 021638,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投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若中标者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未能履行合同的,或中标后有转让中标行为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8.投标方提供所有递交的材料原件备审。
9.投标报价:开标当天以密封报价单形式递交,投标报价的总价应含税费、管理费、劳保费、送货费等所有费用(食材****点击查看超市)。一旦中标,招标单位不再支付投标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临时变更的除外)。
10.供货期限及质量要求:从2025.****点击查看.1—2026.6.30(不含寒、暑假及法定节假),供货商要及时供货,确保食堂用量,每延误一天罚款1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由发包人直接从合同款中扣抵,违约金限额为合同价款的10%。如果中标方供货时出现质量不符合要求,校方提出异议后未能及时改正的,校方有权中止**;如果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中标方要赔偿且负一切责任。
八、合同签订:
1.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天内,应与招标人签订供货合同。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且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招标方将通知第二中标人签订合同。
2.本次供货的合同起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日——2026年6月30日(如遇特殊情况顺延)。
3.中标人要根据我校招标公告中的食材要求,****点击查看中心小学****点击查看小学符合标书要求的食材。
4.合同期内如供货商被本校书面告诫三次及以上,我校有权取消供货商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供货商不得有异议。如果在配送过程中多次出现失误或不符合合同要求,并整改不到位,我校有权终止合同。
九、付款方式:执行双方协商合同价,以对公转账方式一月一结(包括税费及运输费)。
十、未尽事宜,****点击查看小学将另行通知;不明事宜,由本校有关领导解释。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31****点击查看6768
教育局监督电话:****点击查看0463 ****点击查看0479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2日
招标须知
一、本次招标实行定点采购的食堂食材项目:
肉、禽蛋、蔬菜、豆制品、半成品、水产、水果、粮、油、调味品等食品及配送。
二、各类食品的质量要求:
1.预包装食品:证件齐全、标识完整、感官无异常,有1年内合格的产品检验报告。(大米必须符合GB1354-86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油必须符合GB1535-2003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面粉必须符合GB1355-86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2.肉类:肉类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感官无异常;鱼类提供活鱼或符合要求的新鲜度。
3.蔬菜瓜果:属无公害蔬菜水果、应当无毒、无害,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并保证优良的色泽和新鲜度。
4.禽类及干货类:应在保质期范围内,并保持优良的外观和等级。
5.糖、味精、酱油、醋、生粉等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豆制品、半成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6.所有食材质量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和要求。
三、服务承诺要求:
1.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提供的质量标准,投标者提供的产品必****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复印件。
2.投标者提供的产品要按规定的包装及运送方式供货,送达后须经过食堂验收人员的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供应商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学校有权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3.投标者必须按照我校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因为供货因素影响我校教师食堂正常运转,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4.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经济赔偿责任及其法律责任。
5.投标者必须严把进货渠道和卫生质量关,所供食物必须新鲜、卫生,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并随货提供相关部门的检验合格报告;运输工具车辆必须清洁卫生,不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
6.投标者要安排固定的配送员负责准时配送食材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小学指定地点,货物配送的所有费用及安全均由供货方负责。
7.投标者未按校方要求供货而造成的一切事故和后果,应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并赔偿校方的所有损失。
8.投标者必须具备独立完成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和肢解分包、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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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