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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物业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路118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伍佰贰拾叁万捌仟壹佰零叁元壹角贰分(****点击查看103.1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点击查看物业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为****点击查看物业服务项目,包括室内外环境保洁、运送服务、电梯引导服务、绿化养护;在院感办指导下完成医疗废弃物垃圾站管理(含内部运送、登记等);在后勤科指导下完成后勤设备保养运行及维修(包含机电、建筑、零星用工等)、垃圾清运(内部运送)、污水管网清淤等;医疗辅助服务(根据科室要求完成)、会议服务(根据院办室要求完成)等。该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服务标准:提供服务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及院方的有关安全、文明作业法规、制度和规定,作好安全防护措施等,确保作业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安全,相关岗位工作人员须按规定持证上岗、完成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在中标人提供服务过程中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及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院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服务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采取1+1+1模式,合同1年1签。合同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以续签,续签不超过2年。 服务标准:须满足采购需求及按照国家相关文件和要求、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
五、评审专家名单:何兵、赵章云、王应永、程龙云、王进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中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点击查看提出质疑。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县**镇桃溪东路与鹿起路交叉路口西北方向
联系方式:0564-****点击查看169、0564-****点击查看5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县城****点击查看广场3#10层
联系方式:0564-****点击查看9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64-****点击查看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