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筑大学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设计相关劳务承揽定点服务商库中标(成交)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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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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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5年01月23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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