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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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鹿**瓯韵商厦屋顶光伏设备十四年五个月租赁权
563.40 元/兆瓦时 |
432 块 580W 太阳能单晶硅光伏组件、2 台 100KW 逆变器、1 台 50KW 逆变器 1 台并网柜 |
2025-06-12 |
2025-06-25 |
**省**市鹿****点击查看社区鱼鳞浃路街坊F-13地块(瓯韵商厦)屋顶 |
项目咨询请联系 李先生 张先生|联系电话:0577-****点击查看9132 0577-****点击查看2025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出租机械设备基本情况 | 所在地 | **省**市鹿****点击查看社区鱼鳞浃路街坊F-13地块(瓯韵商厦)屋顶 | ||
名称 | 瓯韵商厦屋顶光伏 | 所在地 | **省**市鹿****点击查看社区鱼鳞浃路街坊F-13地块(瓯韵商厦)屋顶 | |
规格型号 | JKM580N-72HL4-V | 数量 | ||
计量单位 | 成新率 |
标的状态 | 其他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属****点击查看。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场现状为准。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无。 4、是否设立居住权:无。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招租方式:采用“浙交汇”网络动态报价的方式,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方 7、出租设备租金563.4元/兆瓦时为起拍价,年发电量电费总计约为16.9万元,租赁年限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39年12月7日止。租金根据每年总发电量来结算(光伏发电优先支持大厦商户用电,剩余电量并入国家电网),一年一付,先用后付。前三年以拍卖成交价为租金单价,第四年重新评估,以新的评估单价为租金单价,每三年进行一次评估,****点击查看公司的评估结果为准,由中标单位负责屋顶光伏设备日常维护、故障检修及电费结算等工作。电费结算流程为:每年一月初国家电网出具上年度电费账单后,依据各月账单数据汇总核算年度发电量,并在二十日内完成结算支付,租期最后一年结算到12月7日发电量为止。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点击查看 |
联系人 | 朱成丰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0577-****点击查看9256 | |
联系地址 | **省**市鹿**小南路155号2404室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563.40 元/兆瓦时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租金563.4元/兆瓦时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
租金支付要求 | 租金实行一年一付,先付后用,承租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清履约保证****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 出租用途 | 光伏设备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租金确定和支付方式:以成交单价为依据,租金根据每年总发电量乘以首年成交单价来结算。租金一年一付,先用后付。 承租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清履约保证****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并在招租结果公示期(5个工作日)满后10个工作日内凭到账信息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租期按照合同约定之日起计算。 2、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履约保证金为15万元,租赁期满,在承租方返还该租赁标的并在出租方验收合格后,出租方将履约保证金除用以充抵合同约定应由承租方承担的租金、费用、违约金或违约损害赔偿款后,剩余部分无息退还买受人。。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4、承租方应按时定期聘请光****点击查看公司对租赁设备进行检修、保养和清洗,以维持设备的良好使用状态,所涉及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承租方有义务妥善保管、使用租赁设备,维护设备的外观和功能。 6、租赁期间,设备如发生故障、存在不良现象、因不可抗原因或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承租方应及时进行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7、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 8、承租方无权对租赁设备的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处分。承租方应保证租赁设备不被用于与其规定的用途不符的活动。 9、租赁设备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都必须得到出租方书面同意。 10、租赁设备应保持原样,承租方无权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擅自改动。 11、****点击查看政府行政行为、城市建设工程启动、拆迁、公共利益等,须无条件终止租赁协议。 12、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样本)。 13、租期以实际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截止2039年12月7日止。 14、承租方交易服务费依据年发电量300兆瓦时计算。 | ||||
租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39年12月7日止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续存的法人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2.00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收到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承租方的“我的账户”中。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发布:不变更公告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6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7月2日17时止,以此类推,若**周期结束无人报名则信息披露终结。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项目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李先生 张先生 | 电话 | 0577-****点击查看9132 0577-****点击查看2025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省**市鹿**海事路17号七楼 | 网址 | https://www.****点击查看.com/WZPT/ | |
**机构 | 名称 | ****点击查看拍卖行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市杏花路200号侨房大厦二楼 |
联系人 | 李先生 | 固定电话 | 0577-****点击查看9132 | |
手机 | 139****点击查看81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