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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人民路9#地安置区工程A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3月17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邦和****点击查看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区聚云路138****点击查看中心B座702室
中标(成交)金额:****点击查看889.29元/年
评审总得分:89.06分
现更正为: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社区****点击查看广场(二期)1、2号研发楼1号楼908
中标(成交)金额:****点击查看997.87元/年
评审总得分:89.00分
更正日期:2025年4月21日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云集文化商业街民俗风情街3#楼815室,联系人:刘工,联系方式:139****点击查看9076。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磬云路197号**大厦
联系方式:胡主任、181****点击查看1070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云集文化商业街民俗风情街3#楼815室
联系方式:刘工、139****点击查看9076
项目联系人:胡主任、刘工
电 话:181****点击查看1070、139****点击查看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