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文化馆、图书馆、文物所物业采购
邀标公告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文化馆、图书馆、文物所物业服务项目进行邀标采购,本次邀标最终选定服务单位1家,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
****点击查看文化馆、图书馆、文物所等办公场所共计面积6150平方米,所需物业服务包含:
1、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自管设施设备的管理;
2、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维护:
3、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所、道路、公共部分清洁卫生、定期消杀和垃圾收集清运处理;
4、物业管理区域交通、车辆行驶和停泊管理;
5、物业管理区域的日常安全巡查服务等。
二、项目概况
(一)物业类型:办公楼
(二)物业地点:**县上派**
(三)物业概况:总建筑面积6150平方米
****点击查看文化馆(古埂公园)2800㎡
****点击查看图书馆(**中路)2159㎡
****点击查看文物所****点击查看政府大院)1200㎡
(四)项目概算:17.25万/年
三、服务期限
2025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19日,共一年,合同到期后根据考核打分可续签,最多续签2次。
四、资格要求
1、注册在本地或具备本地化服务团队的企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物业服务业绩;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包括:
(1)投标文件目录
(2)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人必需按照本邀标文件提供的投标函、报价表等格式填写,不得更改所提供的格式和内容。
(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提交4份,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文件不得有涂改、增删及行间插字,若有修改须在修改处进行盖章确认。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5月6日 15 时 0分,地点:****点击查看(**县上派镇佛光路肥光办公区4号楼4楼)。
3、评标采取综合评分制,其中项目报价70分、技术分30分,得分最高单位中标。
4、出现以下情形时,邀标单位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邀标文件要求提供材料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投标,否则在评标时按废标处理并根据《**市市公共**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处理办法》文件予以处理:
(1)投标企业或投标项目经理在限制投标期限内或在不良行为记录披露期限内的;
(2****点击查看法院等九部委(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受惩黑名单的;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四、联系方式
1、联系人:盛尔杰 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3003
2、联系地点:****点击查看4435办公室
****点击查看
2025年4月25日
附件
投 标 文 件 目 录
序号 | 资料名称 | 页码范围 |
一 | 营业执照 | 第 页 |
二 | 资质证书 | 第 页 |
三 | 投标函 | 第 页 |
四 | 报价表 | 第 页 |
五 | 响应文件(对于评分内容的响应) | 第 页 |
六 | 投标人其他资料 | 第 页 |
投标函
致:****点击查看
根据贵方 项目的邀标(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正式授权 (姓名)代表投标人 公司名称 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投标文件及相关附件,据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对之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1、我方响应全部招标文件的要求,严格履行本次投标项目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采购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服务,并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可能导致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3、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投标人单位: (公章)
日 期:
报 价 表 (格式)
项 目 名 称 | |
投标人全称 | |
投标报价 (人民币) | 小写 元、大写: 。 |
是否全部响应 及付款方式 | 响应 |
主要设备品牌 | |
交货期及完工期是否响应 | 响应 |
优惠条件 | |
备注 |
投标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评审方法和标准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审细则 |
技术分 (30分) | 管理服务方案(8分) | 1、提供人员的配备、培训、管理1-2分 2、提供日常管理方案1-2分 3、提供服务质量的检查与考核办法1-2分 4、提供应对突击检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1-2分 注:每提供一项得1-2分,未提供不得分,满分8分。 |
人员配备 (10分) | 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不少于5人,人数≥5人得满分,每少1人减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下列两项,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①上述配备人员名单(格式自拟);②并提供本单位为以上人员缴纳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 |
投标人业绩(12分) | ****点击查看政府机关办公楼面积或公共场馆管理业绩的每个得4分;满分12分。 注:(1)本项目对正在履约或履约完成的业绩均予以认可;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项目类型、建筑面积等评审内容的,须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或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加以明确说明。 |
价格评审表
评审项目 | 分值 | 计分标准及依据 |
价格分 (70分) | 70分 | 本次评标采用基准价法,具体规则如下: 1. 基准价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人数量≥5家,则剔除1个最高价和1个最低价后计算平均值;若有效投标人数量≥10家,则剔除最高和最低各10%的报价(向上取整)后计算平均值。 2. 价格得分计算公式 价格得分=70-[|投标报价-基准价|/基准价*100*K] 当投标报价高于基准价时,扣分系数K=1.0; 当投标报价低于基准价时,扣分系数K=0.5。 报价等于基准价时得满分70分,最低得分不低于4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