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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机关****点击查看办公用房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5日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点击查看机关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项目为****点击查看办公用房租赁项目,坐落于****点击查看开发区一经路30号,唯一产权单位为****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为运营主体,该办公楼三层建筑面积1924.65平米,****点击查看停车场等设施,因租赁合同到期,根据工作需要,拟采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续租****点击查看办公楼。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57.970458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57.970458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点击查看办公用房归****点击查看所有,****点击查看为运营主体,2018年以前无偿使用,自2018年开始****点击查看收取租金,办公用房租金纳入区财政预算。该中心为全市居民(含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身份证等户籍业务及全市居民(含流动人口、境外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业务。该地点交通便利,为群众所熟知,能满足****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管理所需,且2019****点击查看分局耗资600余万元对该办公场所进行装修提升。目前因合约到期,为保证办公地点的延续性,继续为群众做好服务,现需继续租用此处场所作为办公用房。依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故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对象为****点击查看。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张贵庄街道**路榕洋金城大厦A座1402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4月16日至2024年04月2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邵宸 联系地址:**市**区先锋东路15号 联系电话:159****点击查看2508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戴伟 联系地址:**市**区先锋路9号 联系电话:****点击查看5399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下载: ****点击查看机关 2024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