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大米):
废标理由:陕财办采函【2026】10号文规定:原则上货物类采购项目评审因素中主观分占比不超过20分,本项目主观分占比达51分。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5.4.1 ,评审委员会一致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重大缺陷,应当停止评标。
合同包2(面粉):
废标理由:陕财办采函【2026】10号文规定:原则上货物类采购项目评审因素中主观分占比不超过20分,本项目主观分占比达51分。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5.4.1 ,评审委员会一致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重大缺陷,应当停止评标。
合同包3(食用油):
废标理由:陕财办采函【2026】10号文规定:原则上货物类采购项目评审因素中主观分占比不超过20分,本项目主观分占比达51分。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5.4.1 ,评审委员会一致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重大缺陷,应当停止评标。
合同包1(大米):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合同包2(面粉):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合同包3(食用油):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董勇、王文、惠波、余利民、卢希(采购人代表)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大米 | 0 | 无 |
| 2 | 面粉 | 0 | 无 |
| 3 | 食用油 | 0 | 无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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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新区新材料产业园明远路1号
联系方式:0919-****点击查看5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太华北路百寰国际10楼1001室
联系方式:029-****点击查看525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乔小英
电 话:029-****点击查看5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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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