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兴隆CHC“公务用电动汽车租赁”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公告兴隆CHC“公务用电动汽车租赁”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公告|**CHC“公务用电动汽车租赁”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经****点击查看社区****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医院)会议决定,中心拟对“公务用电动汽车租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社区****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医院)“公务用电动汽车租赁”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


租赁公务用电动汽车2辆,均为5座,服务期为3年。本项目电动汽车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0000元/辆/年,超过最高限价或明显低于市场租赁价,不正当竞争的视为无效投标。

注:本次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每个比选单位只能投递一份比选申请文件,中标单位以价格、服务能力、质量等多方面竞选。




三、合格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比选申请人与其他比选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比选申请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四、领取比选文件时间



2024年8月22日-8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比选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点击查看社区****点击查看中心(**正街31号)采购办领取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获取比选文件时,比选申请人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比选人留存加盖鲜章的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



五、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29日上午9:00前(递交时间为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比选申请人应将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在截止日期之前密封送达****点击查看社区****点击查看中心(**正街31号)采购办。递交的必选文件需密封,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传真、快递等比选申请文件。



六、比选时间、地点


比选时间:2024年8月29日上午9:00

地点:****点击查看社区****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医院)三楼会议室。



七、公告形式


本比选项目在“****点击查看**医院”公众号以公告形式发布。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罗老师、银老师

联系电话:028-85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