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食堂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意向公开

遴选食堂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意向公开

发布于 2024-04-17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点击查看基地食堂副食品供应商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遴选基地食堂副食品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提供为期一年的副食品供应、采购、配送等服务,一年预算约2000万元,共分5个标段。

标段1:猪肉、牛羊肉、禽肉、水产、鲜肉和冻品类,约占42%;

标段2:蔬菜、水果、豆制品类等,约占14%;

标段3:干杂调味品、蛋类等,约占14%;

标段4:奶制品、饮料类等,约占17%;

标段5:手工包、蛋糕、面包等快餐类食品、米面粮油类等,约占13%。

每包确定5家供应商入围我部主副食品库,提供相应分包内规定品类以及其他服务内容。5个分包采取兼投兼**则。每包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报价供应商有3家及以上可以继续进行商务技术评审,否则该包做流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或者三证合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公示期:2024年4月17日至5月17日

五、反馈方式: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意见、建议反馈表》填写并提供资料扫描件,区分标段发送至电子邮箱****点击查看@qq.com****点击查看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标注)。

反馈意见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或者三证合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六、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