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长乐镇山口村前畈土地经营权租赁更正公告

嵊州市长乐镇山口村前畈土地经营权租赁更正公告

发布于 2025-03-12
**市**镇山口村前畈土地经营权租赁更正公告

1.原公告内容:第一条第4款第(3)项中“1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待租期满后出租方确定不影响二次招租后14天内付清(不计息)”更正为:“0.5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待租期满后出租方确定不影响二次招租后14天内付清(不计息)”;

2.其他内容不变。

出 租 方: **市****点击查看经济**社

竞租代理:****点击查看

时间: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