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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龙河街道东环路批发市场20号中标(成交)金额: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评审得分:91.0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点击查看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本次招标以预估学生数核算,不能作为成交合同中的成交金额,成交企业货款结算根****点击查看学校的实际在校学生数、每次询价得出食材单价、食材实际消耗量进行结算)。 按实际配送量核算货款;按月支付,依据圣泉镇市场食材平均价作为每个食材的供应价格;食材单价由****点击查看依据相****点击查看小组,在制定食谱前对本乡镇所需的食材进行询价后确定,并将食材单价告知成交供应企业确定供应食材单价。也可由****点击查看或成交供应企业委托第三方****点击查看公司出具的同期食材价格询价报告确定食材供应单价。食材款结算根据同期食材单价和实际供应数量核算。 采购需求内容为:大米、面粉、食用油和肉类(猪腿肉、鸡腿、无前颈猪排骨、牛肉)鸡蛋、蔬菜、佐料、杂粮、干货 ,具体详见本项目采购需求。 初中早晚餐:****点击查看约560人。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秋季学期末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赵德成(组长),高凤华,李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代理协议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凤北佳苑,联系电话:152****点击查看8597。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圣泉镇
联系方式:139****点击查看9663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凤北佳苑
联系方式:152****点击查看8597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152****点击查看8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