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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餐厅物资项目
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餐厅物资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3、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6日
4、评审日期:2025年09月16日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投标人名称 | 地 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餐厅物资包含蔬菜及干菜、肉类、水果、豆制品、调料、面粉、米、谷物杂粮、蛋类、牛奶、半成品(元宵、手抓饼、速冻水饺等)日用消耗品等 | ****点击查看 | **省**市郑东新区****点击查看农贸市场75-76号 | 按照当天的市场行情价下浮2.00点 | 下浮优惠率 |
三、 评审专家名单
张国华、陈磊、王建刚、田志勇、王正璞
四、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5500元。
五、 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5年09月17日 至 2025年09月18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址:**市**东路139号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371-****点击查看27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190****点击查看5931
联系地址:郑****点击查看广场7南户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190****点击查看5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