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瑶海区税务局食堂委托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瑶海区税务局食堂委托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5-09-17
合肥****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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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4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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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食堂委托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长江路111号**大厦4楼

成交金额:65万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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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食堂委托服务采购项目

本项目拟选择1家供应商,为****点击查看干部职工提供早餐、中餐及晚餐服务。食堂服务项目的工作地点:**市**区**路2****点击查看中心8楼。采购人负责原材料采购,原材料进入后,成交供应商主要负责加工、制作、食堂环境卫生整个过程的管理和服务,并拟配具有食堂餐饮经验的专业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餐饮制作服务工作。成交供应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餐饮管理、食堂资产管理、安全卫生管理和防火防盗管理等。具体内容详见商谈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项目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如供应商考核合格、履约良好,双方均同意续签,在年度预算资金能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服务价格不变。

详见采购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相关各方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0155。

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三)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四)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二)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五)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媒介: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点击查看.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点击查看.com)。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路2****点击查看中心8楼

联系方式:刘丽,0551-****点击查看7798,180****点击查看21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紫云路888号

联系方式:王思棋、魏琦,0551-****点击查看1206,136****点击查看7576(王)、150****点击查看2334(魏)

应急客服电话:0551-****点击查看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供应商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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