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潭飞洋华府项目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澄清修改通知

湄潭飞洋华府项目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澄清修改通知

发布于 2024-12-04

**飞洋华府项目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澄清修改通知

各投标供应商: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1)第一篇招标公告中:“5.5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执业资格证;”;

修改为:物业项目经理具备相关岗位培训证书;

(2)评标方法“资格性审查”: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需附开户许可证);

修改为: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 2022年或 2023 年度经****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评标方法“企业业绩”:提供企业或物业经理管理过大于10万平方米的物业管理业绩每个得1分,最多得4分。

修改为:提供企业或物业经理管理过大于10万平方米的物业管理业绩每个得2分,最多得4分。

(4)评标方法“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物业管理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提供人员身份证、相关证件扫描件。

修改为:具有物业管理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提供人员身份证、相关证件扫描件、社保缴纳证明,不提供不得分。

(5)评标方法“项目相关人员”:以上拟配置人员均需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如要求)、劳务合同或协议。

修改为:以上拟配置人员均需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劳务合同、社保缴纳证明,不提供不得分。

文件其他事项不变。

招标文件中涉及此处内容作修改,特此通知!

**鑫鼎****点击查看公司

2024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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