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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点击查看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交投****点击查看公司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1.1项目名称:**交投****点击查看公司食堂食材采购
标段名称:**交投****点击查看公司食堂食材采购
1.2采购编号:****点击查看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省**市
1.4项目概况:
负责****点击查看**管理中心食堂食材采购、包装、送货、售后等服务,预估就餐人数130人,食堂所需所有食材包括但不限于米面油类、调味类、鱼类、肉类、禽类、蛋类、蔬菜类、干货类、水果类、奶类及日杂类。
1.5采购预算:130万元,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据实结算。
最高限价:折扣率不高于100%,且须固定唯一,折扣率不满足上述各类要求的将否决响应文件。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由招标人对中标人履约情况组织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能否续签下一年度委托合同(续签最多不超过 2年)。
1.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标准、法律法规及采购人要求。
1.8其他:供应商所有报价均以折扣率方式报价,供应商要按询比文件中的要求填写折扣率及其他事项
2.供应商资格要求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2.4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7月12 日至2025年7月14日23时59分止(**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6日0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点击查看.com/)上发布。
6.评审办法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7.其他/
8.联系方式采 购 人:****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路12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719-****点击查看600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四新大道28****点击查看中心34楼
联 系 人:彭女士、张先生
联系方式:027-****点击查看8396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qq.com
监管部门:****点击查看纪检办公室
地 址:**省**市**区77号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方式:0719-****点击查看600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2025 年7月11日
采购公告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要求 |
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注:
1、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其他证书(如有)等证件的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相关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要求 |
近 3年内独立承担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食材配送服务业绩。 |
注:
1、供应商以任何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均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2、“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合同内容能够反映合同签订时间及关键内容;合同内容无法反映合同签订时间或关键内容的,可由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进行补充说明。
3、近3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要求 |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点击查看.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点击查看.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如有)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点击查看.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被****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供应商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无需提供截图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