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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点击查看学生食堂大宗食材与劳务服务采购(一标段:大宗食材)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点击查看地区阿克****点击查看社区**北路25号新雕大厦20楼200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7日11:00(**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学生食堂大宗食材与劳务服务采购(一标段:大宗食材)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
最高限价(元):1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点击查看学生食堂大宗食材与劳务服务采购(一标段:大宗食材)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供应大米、面粉、食用油、调料、禽肉类、禽蛋、蔬菜类、奶(酸奶)类、水果等大宗食材。(详见招标文件及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小微企业(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点击查看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点击查看总局《****点击查看总局****点击查看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点击查看联合会《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点击查看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8)《****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7日至2025年07月23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点击查看地区阿克****点击查看社区**北路25号新雕大厦20楼2006室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7日11:00(**时间)
投标地点:**县绿洲路11号(**县政****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一楼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07日11:00(**时间)
开标地点:**县绿洲路11号(**县政****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一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点击查看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2、报名时委托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原件查看: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法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社保缴纳证明、企业近三个月完税证明、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者财****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行为的声明函。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镇绿洲路B34号
联系方式:135****点击查看18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地区阿克****点击查看社区**北路25号新雕大厦20楼2006室
联系方式:159****点击查看46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婉莹
电话:159****点击查看4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