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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学生、教职工膳食质量和食品安全,进一步规范食堂食材采购,确保采购到新鲜、安全、卫生、价廉的质优食材,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讨论,支委会决定,对****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幼儿园)2024-2025学年学校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幼儿园)。
2.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幼儿园)2024--2025学年食堂食材定点采购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配餐数量:****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幼儿园)教职工食堂及学生食堂所需食材。
二、招标需求
招标项目 主食类、副食类、蔬菜、肉类、水果等。服务承诺及要求 食材必须符合新的《食品安全法》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中的规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2012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符合GB2763-2014标准。不提供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食品原料新鲜、清洁卫生,同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能够进行检测,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报告(近期)。具体要求为:1.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并根据校方要求提供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复印件。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经过食堂验收人员与送货人员共同现场过秤,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按校方要求,送货人员立即更换到位;供应商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学校有权终止合同。3.****点击查看学校食堂订货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点击查看学校正常运转,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4.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5.供货商在供货途中的安全责任自负,与校方无关。1.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许可的经营地址、经营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投标人投标品种应与经营范围相符。
3.投标供应商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记录,具有较强的供货和运输能力,具有相应的分拣配送场地、仓储等,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贮存、运输条件,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及食品安全追溯召回能力。
4.投标供应商在3年内未因食品安全受到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在定点采购食品供应中未出现过重大生产、经营问题。
1.供应商必须保证提供的产品是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
2.标书中应说明经营业绩,售后服务承诺,应急方案,食品安全保险等相关证明内容。
3.合理报价,符合本地市场行情的合理价格(配送价不得高于当地市场零售价格),以2024年6月至8月市场平均价格报价,统一用市斤计价。
4.按每月所有物品实际供货量累计结算,供应商每次付款前均需向采购人提供正规税务发票,所有配送食品价格均含****点击查看服务所发生的税费、成本、利润、运输、装卸、各类劳保、保险等一切费用。按照双方合同约定,以对公转账的方式一月一结。
5.中标商家在履约过程中如因商家原因自动退出或因违反合同被取消供货资格,则由综合得分第二的商家取得供货资格。以此类推。
6.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经营,一经发现,终止合同。
7.供应商未按校方要求供货而造成的一切事故和后果应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并赔偿校方的所有损失。
8.合同期内如果遇政策调整则合同履约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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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2日